心理散论

1

每一种动物,尤其每一个人,如果要在这一世界生存和发展,那就必须获得某一合适比例的意欲和认识力。大自然越是精确地为他(它)作出了这方面的安排,那他也就越能安全、适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而大概接近正确的程度也足以保护他免遭毁灭。当然,上述合适和正确的比例有其一定的幅度。下降就是在这一方面获得认可的标准。因为认识力的天然使命就是为意欲照明道路,并为其指引步伐,所以,意欲的内在冲动越厉害和激烈,那这一意欲所配备的认识力就必须越完善和敏锐。只有这样,强烈的渴望和欲求、炽热的激情、剧烈的情感等才不至于把人们引入迷途,或者驱使人们作出欠缺考虑、铸成大错的行为,或者走向毁灭。如果意欲相当强烈而认识力又相当微弱,诸如此类的情形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相比之下,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也就是说,一个意欲衰弱、呆滞的人,则只需具备微弱、有限的认识力就可以生存下去。一个温和、节制有度的人只需要普通、一般的智力就足够了。一般来说,意欲和人实力之间的不成比例、亦即偏离上述的正常比例都会造成人们的不幸福,哪怕这种不成比例是由于认识力超出比例所致。也就是说,认识力获得超常和显著的发展并由此形成对意欲的不成比例的压倒性优势——类似情形构成了真正天才的本质——不仅对于生活的需要和目标而言是多余的,同时也完全是有害的。这种人早在青年时代,在理解、把握这一客观世界方面就有着充裕的能量。另外,加上活跃的想象力和完全欠缺经验——这就造成了这种人的头脑轻易接受夸张的观念,甚至虚幻不实的东西,并以此填塞自己的头脑。一种偏执乖僻的性格就由此形成。甚至在稍后的岁月,当他们获得了经验教训并把原先的夸张、虚幻的东西忘掉和放弃以后,这种具有过分充裕认识力的天才仍然永远不会在平凡、普通的外在世界和小市民的生活中得心应手,他们不会像那些只具备正常认识力的人那样恰当好处的契入这样的生活,时时处处都表现的如鱼得水。相反,这种人经常会犯下一些奇怪的错误。这是因为认识力平平的人在自己观念和知识的狭窄范围内,能够完全驾轻就熟;在这一地盘里无人比他更能活动自如,他的认识力始终如一地忠实于它原初的目的,履行为意欲服务的职责,心无旁骛,从来不作非分之奢想。但一个认识力方面的天才,归根到底却是一个“由于过分盈余而变成的怪物”——就像我已在讨论天才时所说过的那样。与此相反的情形:一个激烈、冲动但又缺乏认识力的人,一个没有头脑的野蛮人,则是“由于缺陷不足而变成的怪物”。

2

生存意欲作为构成一切生物的内核,在最高级、亦即最聪明的动物的身上至为清晰地表现了出来;所以,在这些动物的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种生存意欲的真正本质;这是因为在这一级别动物以下的生物身上,意欲就不在那么清晰展现出来,它的客体化程度也是低级别的;但在这一级别的动物以上,到了人这一级别,聪明、谨慎伴随着理智机能一同出现,而伴随着聪明、谨慎而至的是人伪装和虚饰的能力,这马上就给人披上了一层面纱。所以,只有在人的感情和欲望爆发时,意欲才不带伪装地呈现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当人的激情发话时总能获得人们的相信——不管这种激情是什么——这也理应如此。由于同样的理由,种种激情成为了文学家们的主题和导演们的拿手好戏。但我们对于犬、猫、猴子等的喜爱确实基于我在上文关于高等和聪明动物所作的一番议论。正是这些动物表现出来的单纯、质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愉快。

看着那些自由自在的动物无拘无束地率性而为,或寻找食物、照顾自己的孩子,或与其同类交往——这是一种多么特别的乐趣!这些动物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干什么就干什么。或许那只是一只小鸟,但我却能够长时间饶有趣味地看着它;或者那只是只水獭、青蛙,或者是一只刺猬,一条黄鳝,一头狍子,一头鹿——那就更好!这些动物能给观赏者带来愉快,主要是因为它们把我们人的本性以如此简朴的方式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在这世上只有一种会说谎的生物,那就是人类。其他种类的生物都是真实的、真诚的——它们都坦白、公开的展现出自己的本质,表露自己喜怒哀乐的感觉。能够表达出这种根本差别的象征性或者比喻性说法就是:所有的动物都以其天然形态出现,而这一点使我们在看见它们的时候能够获得一种愉快的印象。看着这些动物,尤其正当它们自由自在的时候,我的心都飞到它们那里去了。但人却在自己衣服的遮蔽下变成一副滑稽、丑陋的模样,一个怪物,看上一眼都已经使人反感,尤其再加上身上那种不自然的白色、违反自然的食肉习惯,还有喝酒、抽烟、纵欲和各种疾病。他简直就是大自然的一个污点!希腊人把衣物减至最少,就是因为他们对我说的这些有所感觉。

3

精神上的惊恐、不安会引起心的颤动,而心的颤动又会引致精神上的惊恐、不安。悲哀、焦虑和情绪骚动会妨碍或者破坏人体的生命程序和机体功能,这些会反映在血液循环、消化或者排泄方面。反过来,如果由于身体原因而导致心脏、大肠、血脉、储精囊等某个部位的工作受到干扰、阻碍,那就会产生情绪不安、焦虑害怕、郁郁不乐和没有来由的哀伤,亦即处于人们称之为疑心病的状态。正因如此,内心愤怒会使人咆哮、跺脚和做出激烈的手势动作;而这些身体的动作表示反过来也会增添愤怒,或者煽起这股愤怒,使它一触即发。所有这些几乎不用我多说,都有力地证实了我的这一论断:意欲与身体两者是一致的,是一个统一体。根据这一论断,身体不是别的,它只是意欲在头脑的立体直观中呈现自身而已。

4

人们把发生的许多事情归之于习惯力量,其实这里面真正的原因就是:我们原初的、与生俱来的性格是持续如一、不可改变的。因此,在相似的情形下,我们总是做出同一样的事情,而这样的事情不管是第一次做,或是第一百次做,都是遵循着相同的必然性。然而真正的习惯力量,却是建立在懒惰、迟钝或者惯性之上,它希望免去我们的智力、意欲在做出新的选择时所遭遇的麻烦、困难,甚至危险。这种懒惰、迟钝和惯性让我们每天都做着昨天做过的、已经做了百次之多的事情,并且我们也知道这样做所达到的目的。

不过,事情的真相藏于更深的层面,我们不可以停留在乍一看上去的情形,而应该以其本来的意义理解个中的真相。惯性作用之于物体——只要这些物体是因为机械原因被推动起来——正好等于习惯力量之于被动机驱动的生物体。我们纯粹出于习惯做出的行为,的确不是出于某一单个、具体、在这种特定情形下发挥作用的动机;在做出这些行为的时候,我们确实没有想到这些动机。在所有已经成为习惯的行为当中,只有最初的行为才具备了动机,而这一动机所产生的后果就是目前的这一习惯。这一习惯足以使该行为得以继续发生,情形就跟受到某种推力而活动起来的一件物体一样:它不再需要新的推动就能持续地永远地活动下去——只要这一活动不受到任何阻碍。动物也是同样的情形——驯兽其实就是强制动物形成某种习惯。马儿用不着连续驱使就会若无其事地继续拉车前行——这种动作仍然是鞭打所产生的效果,而这一效果根据惯性定律变成了一个习惯。所有这些都不仅仅是比喻而已;这是事物相同的特性,也就是同一样的运动规律,根据意欲在不同级别的客体化,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形式。

心理散论》有7个想法

    1. 炽炎之羽 文章作者

      少了点广告是吧,所以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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